派派猪网贷广州易票宝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借款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居间人: 广州易票宝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广州市天河区大灵山路61号奥体南路6号TO+科创营H栋512-513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黄雪婷 电话:
乙方/出借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丙方/借款人: (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在平等、 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出借资金给丙方,甲方为乙、丙双方提供居间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除非缔约方另有约定,本协议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1.1 派派猪网贷平台或平台:指由甲方开发并运营的,向您提供投融资信息(含金融产品信息)发布与管理、投融资产品交易管理、财富管理、还款提醒、逾期催收等服务的金融信息中介服务平台。该平台的网址为:www.paipaizhu.com及本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网址 。
1.2 甲方:指广州易票宝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通过派派猪网贷平台为乙方(出借人)和丙方(借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 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的信息中介机构。
1.3 乙方(出借人):指在甲方平台注册为会员,向直接或间接在派派猪网贷平台发布借款需求的丙方提供借款的个体。个体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乙方具有合格的投资能力、相应的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并自愿承担交易风险。
1.4 丙方(借款人):指直接或间接在派派猪网贷平台发布融资信息、并在满足本协议约定条件时获得融资款项的个体。个体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1.5 第三方资金存管银行:指符合条件的、独立于交易各方并为出借人、借款人交易和结算网络借贷资金提供存管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本协议项下指的是江西银行。
1.6 募集期:指从丙方借款项目在平台发布之日起至借款资金募集完毕之日止的时间段。该期限以派派猪网贷平台具体留存记录为准。
1.7 起息日是指乙方通过第三方资金存管银行完成对丙方放款之日。
第二条 借款
2.1 借款本金金额: (币种)
(小写)
(大写)
。
2.2 借款用途:
2.3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丙方
出现违约事件且甲方要求丙方立即提前还贷时,借款自该事件发生时到期。
2.4 借款利率:
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利息按借款的实际天数计息。
2.5
借款期内本合同执行固定利率。即无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均不作调整。
第三条 借款的支付方式
3.1 支付方式
乙丙双方同意借款采取下列方式支付:
全额受托支付,即乙方授权甲方根据丙方的支付委托,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丙方交易对手。
全额自主支付,即乙方将借款资金通过第三方存管银行直接发放至丙方账户,由丙方自主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丙方交易对手。
第四条 还本付息方式
4.1丙方按以下第项还款方式归还借款本金: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从售罄日(以甲方系统记录为准)当日起算,30天内为锁定期,丙方无权要求提前还款。锁定期后的每月15日为每期还息日,产品到期日或提前到期日为偿还本金日。每月还息日为非工作日的,当日扣款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未过锁定期的,应还利息累计至次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一并还款。产品到期日非每期还息日的,最后一期应还利息按上一还息日至到期日的天数来计息并与本金一并偿还。
4.2 借款到期日为非工作日的,当日扣款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4.3 丙方在第三方存管银行开立账户,在约定的还款日之前,将应还款项存入该账户内。
4.4 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了乙方的利益有权在丙方在江西银行所有营业机构开立的任一账户中扣收到期借款本息及费用。
4.5 丙方如需提前还款,应当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授权甲方对上述书面申请进行审核,且自愿承担甲方审核结果给乙方利益带来的如预期收益减少等不利影响。
4.6 当借款人的任何一期应付款项逾期满叁日时,由保证人代偿等方式进行偿还,偿还顺序为相关费用、利息、本金。
4.7 借款人逾期后再进行还款的,偿还顺序为相关费用、利息、本金。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为乙、丙方提供交易信息发布服务,并负责派派猪网贷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工作。甲方在派派猪网贷平台上发布的相关交易信息、个人信息等均由乙、丙各自提供,并由乙、丙对各自提供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5.2 甲方为促成乙方和丙方达成本协议项下的借款仅提供撮合交易的信息 中介服务。乙方、丙方应根据审慎原则,合理的判断决定是否参与交易。 甲方对于乙方、丙方借贷关系的订立、相关责任义务的履行及本协议项下的借款风险与收益不做出任何形式的承诺或保证,亦不承担对借款项目未按期偿还所造成乙、 丙方的损失承担担保、垫付或赔偿等责任。
5.3 甲方有权在发布交易信息时暂不公布丙方部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丙方名称、住址等。甲方对前述信息的延时公布不承担任何责任。
5.4 对提供虚假信息和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丙方,甲方有权将其提供虚假信息或违约的事实进行对外公告。公告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网站、报刊等公共媒体进行公开发布,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征信规定报送有关征信机构,乙、丙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与甲方无关。
5.5 甲方对本协议各方信息及本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相关信息用于与本协议项下的金融服务无关的任何其他用途,但司法程序及有关机关要求进行的披露除外。
5.6 乙方、丙方在甲方登记的住所、通信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事项变更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之日起 3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承诺其为订立本协议提供的信息及时、合法、真实、有效,用于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如果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对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提出异议,乙方应自行解决。如乙方未能解决,则乙方不得对其出借资金产生的孳息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等)。
6.2 乙方知晓并同意,在第1.7条确定的起息日(不含)前,乙方不享受因借款资金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等)。乙方有权从丙方处获得借款期间内基于借款金额的约定利息收益。
6.3 乙方同意并授权第三方资金存管银行根据本协议约定从其账户中划转借款金额至丙方账户以履行出借义务。乙方应确保在划转之时其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以保证划款成功。
6.4 乙方知晓并同意:乙方独立对甲方在派派猪网贷平台发布的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信息进行审慎合理的判断,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做出借款决定,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甲方作为信息发布的中介机构,不承担本协议项下乙方的任何资金损失风险。
6.5 乙方在此确认,乙方在做出借款决定及签订本协议时,对不能完全知晓丙方的真实名称、身份属性和住址的情况应属明知,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6.6 就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对丙方的部分或全部债权,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在符合平台交易规则和债权转让条件下对外转让。
6.7 乙方确认其在出借资金前知悉乙方仅作为丙方债权人之一。丙方的融资项目下出借人众多,乙方作为出借人之一与其他出借人共同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为便于全体债权人共同行使权利,乙方知悉并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甲方处理如下事宜,且不再另行出具委托书。委托事项包括:
6.7.1 以受托人名义代本项目所有出借人与丙方另行签署关于本项目的融资合同、担保合同(如有)等本项目所需的全部纸质法律文件;乙方同意并确认若甲丙双方签署的关于本项目纸质法律文件与本协议有冲突时,以甲丙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但上述合同不得损害乙方根据本电子协议所享有的权益,否则,乙方可不受甲方签署的纸质法律文件之约束。乙丙双方同意并确认自愿并不可撤销地接受上述纸质法律文件之约束,且甲方受托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7.2 乙方、丙方知悉本项授权是事后追认行为,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抗辩的权利。
6.7.3 完善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或备案。
6.7.4 若丙方逾期还款或发生第十条所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时,乙方、丙方知悉并同意甲方代本项目所有投资者向丙方进行追索(包括但不限于提起仲裁、诉讼、委托律师等)或采取其他措施保障网贷借贷资金安全,如代本项目所有出借人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融资所形成的债权。
6.7.5 委托甲方不定期向丙方开展贷后检查工作,了解有可能影响丙方还款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丙方经营情况、投资计划、借贷情况、涉诉情况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等);对丙方借款到期提醒。
以上委托事宜,乙方同意甲方可进行转委托,无需另行取得乙方书面同意或确认。
第七条 丙方的声明和保证
7.1 丙方承诺并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丙方有独立签署本协议并提供担保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若丙方为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若丙方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丙方已经获得有权机关的充分、完整授权。
7.2 丙方已完成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审批,签署本合同是丙方真实意思表示,不会导致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或承诺。丙方签署本合同时未违反任何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降低污染的法律、法规与规章,并承诺签署本合同后严格遵守该类法律、法规与规章。
7.3 除本合同签署前已书面通知乙方以外,丙方不存在任何可能对本合同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执行、申诉、复议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况。
7.4 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提供财务报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借款余额情况及甲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客观,不含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财务报表为严格依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第八条 丙方权利和义务
8.1 丙方应保证借款用途合法合规,且严格按照本协议项下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丙方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高风险证券市场融资、股票场外配资或其他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网贷资金流入的领域或行业。
8.2 丙方应保证其指定账户状态正常,确保资金划入、划出交易的完成。如因前述账户不正常导致的所有损失(如借款资金无法及时入账、还款资金无法划转等)应由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3 丙方同意以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方式或以签字、签章、电子签章确认等方式签订本协议,并不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未出现法定事由时,丙方不得否认本协议项下债权债务关系或以任何方式撤回、撤销本协议。
8.4 丙方同意,乙方委托第三方支付机构根据本协议约定将借款金额划转至丙方的账户即视为乙方履行完毕出借义务。
8.5 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利息及(或)偿还借款本金。
8.6 丙方的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出现重大不利影响时,应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若乙方、丙方借贷关系成立后,因行业政策或监管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则丙方应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项下的借款通过派派猪网贷平台对接的第三方资金存管银行无息返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8.7 丙方知晓并同意本协议项下第六条中乙方对甲方的授权内容。 丙方在此确认: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或甲方的受托人)代表乙方处理贷后检查、借款清收等事宜;甲方(或甲方的受托人)处理贷后检查、借款清收等事宜无需乙方另行出具书面委托文件。
8.8 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居间服务,并同意向甲方支付一定的服务费。服务费的具体数额、计收标准、支付方式由丙方或自愿承担该项费用的第三方与甲方签订的居间服务协议另行约定。
第九条 税务处理
9.1 乙方因资金出借产生的收益需要进行税务申报的,由乙方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 违约条款
10.1 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本条款所称违约事件:
10.1.1 丙方未按约定方式支用借款资金;
10.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授信发生欠息、逾期、垫款;
10.1.3 丙方违反所做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
10.1.4 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10.1.5 丙方以关联交易或其他方式逃废债权;
10.1.6 丙方怠于管理和追索到期债权,或以无偿、不合理的低价及其他不适当方式处分其主要财产等转移财产或其他逃避债务的行为;
10.1.7 丙方利用与第三人之间的虚假合同和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以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等债权贴现或质押,套取网贷资金;
10.1.8 丙方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担保合同项下的违约事项,或者担保合同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价值明显减少、灭失、权属发生争议,或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置、拍卖等;
10.1.9 丙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有重大负面媒体报道等可能危及乙方债权的情形发生。
10.2 有违约事件发生时,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采取下列措施以维护网贷资金安全:
10.2.1 宣布授信提前到期,要求丙方立即偿还部分或全部授信本金、利息及费用,并自违约事件发生之日起,对已发放的全部授信本金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至丙方清偿全部授信本金;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实现乙方债权而垫付的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公告费、送达费、执行费、过户费等所有费用。
10.2.2 要求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措施。
10.2.3 调整借款金额、期限与利率。
10.2.4 从丙方或保证人任一银行结算账户上扣款,以清偿丙方所欠借款,而无须事先征得丙方或其保证人的同意。
10.2.5 有权行使担保权利,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处分抵押物及/或质物实现债权。复利)。
10.2.6 甲方依法向乙方的债务人主张代位求偿权,或请求法院撤销丙方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配合与协助,甲方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丙方承担。
10.2.7 采取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10.3 丙方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分期还款任一期未按时足额还款,乙方授权甲方向丙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丙方归还全部借款,并对未归还的全部借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计收罚息。借款到期或提前到期,丙方未能按约定偿还借款的,丙方有义务根据实际逾期天数从逾期之日起对借款本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10%向乙方支付罚息。
10.4 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之日起,丙方有义务对挪用部分的借款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10%向乙方支付罚息。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本协议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协议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制成,协议各方同意按照派派猪网贷平台要求所填写的确认信息是其合法有效的电子签名,并保存在甲方为此设立的专用服务器上备查,各方均认可该形式的协议效力。乙方、丙方应当妥善保管其在丙方所留注册信息、密码等,若因非甲方原因导致上述信息泄露而造成乙方、丙方损失,则由乙方、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本协议项下借款对应的具体平台产品的介绍、说明、风险提示、融资详情等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而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的效力。
12.3 本协议自文本最终生成之日成立,于丙方或丙方指定的交易对手收到借款之日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